2011年6月6日 星期一

台中黎明新村賣地遷南投 胡反對批中央

【聯合報╱記者李順德、張明慧/連線報導】2011.06.06 


占地十公頃、早期省府機關及員工住宅區,被喻為是台中市最大一塊綠地社區的省府黎明新村,行政院已決定辦理都市計畫變更,標售一部分土地進行後續開發,並將黎明新村一千多位公務員辦公室搬遷到南投中興新村,成立中部行政中心。台中市長胡志強堅決反對這項計畫,他說「附近大型百貨和高樓林立,商業開發強度過高,想不透中央有何理由要破壞當地環境,變更商業區蓋大樓?」

黎明新村鄰近台中市七期重劃區,區內規畫完整,還有自己的汙水處理設施,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淇形容「這是具歷史意義的仿歐式社區,在現代都市叢林已很少見。」

胡志強為表示堅決反對,親自寫信給行政院長吳敦義,希望中央規畫都市計畫開發案時要尊重地方,多聽聽地方的意見。本周營建署派人來台中召開協調會,市府也將明確表達反對立場。

營建署高層證實,此一所謂「中科五期」的中興新村高科技園區,行政院計畫將中興新村南內路全面都更,斥資五十九億元興建四棟大樓,每棟大樓高十層,作為中部行政中心,可容納上千人辦公。

五十九億元是筆不小經費,行政院計畫先將黎明新村辦理都市計畫變更,再標售一塊土地作價,後續採聯合開發方式取得資金,並將黎明新村目前約一千多人移至中興新村,使中部辦公室可完全匯聚,有利中興新村的再造與中科五期的發展。

「太不可思議了!」蕭家淇表示,今年初市府才聽聞中央有關黎明新村都市變更計畫案,市長非常驚訝,強烈反對,他也與南下的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溝通,堅持黎明新村應保留現狀,許文龍告訴他營建署只負責財務與規畫,不是營建署做的決策。

蕭家淇說,中央開發台中的土地,竟未與地方妥善溝通就要蠻橫行事,地方從頭到尾都持反對立場,中央怎可能提出這麼離譜的都市規畫案?胡志強說,他一直爭取把黎明新村十公頃土地,送給台中,「當作縣市合併的嫁妝」,讓台中市自行規畫利用。

內政部高層表示,未來黎明新村辦理都市計畫變更,主辦單位是台中市政府,後續開發主體也是台中市政府,若中央不與胡志強溝通,未來中科五期計畫恐怕會很困難。

【2011/06/06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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